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物业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09 09:0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69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受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委托,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0-G3-0060-GXXN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叁佰玖拾柒万伍仟叁佰贰拾贰元陆角捌分整(¥3975322.68)

三、本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值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采购文件下载信息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周工 0771-3304082 传真:0771-3304082

六、投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29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文件的,通过查询邮寄包裹编号已签收的,视为已收到包裹,采购中心不再另行告知。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4号门门岗

收件人:周工联系电话:0771-3304082

七、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八、采购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日光133977013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8楼1805室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0771-3304082

九、监管部门:兴宁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3290927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330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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