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忻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3个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账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0-G3-01059-GXTZ
项目名称:忻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3个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CZC2020-G3-01059-001
预算金额:95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忻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3个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或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资质甲级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见《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甲级、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期认定工作,如供应商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甲级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1、潜在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潜在投标人可通过账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供应商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根
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潜在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扫描上传至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来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保函必须为无条件担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到以下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迎宾支行
银行账号:9558832108000097199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核表》内容包括:交款单位名称、交纳金额交纳时间、单位银行账号、单位银行开户行、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填写的相关信息如有错漏,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3号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2-5516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雷工电话:0771-4305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0771-4305766
4、监督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2-5517154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