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州区新和镇作字村生产道路路网工程(项目编号:CZHCJS2020-G2-0002)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委托代理的江州区新和镇作字村生产道路路网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州区新和镇作字村生产道路路网工程,
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作字村;
2.2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设计图》,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设计图不符,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缺陷责任期:一年;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5建设规模:工程建设生产道路路网全长8130m, 共包含5条路线,分别为道路A、B、C、D、E。路线A全长约4396m;路线B全长约622m; 路线C全长1866m; 路线D长547m; 路线E长 699m。路面宽度4m。
2.6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标段(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项目招标上限控制总价:伍佰叁拾壹万陆仟捌佰陆拾伍元捌角捌分(¥5316865.8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 (2013)1文7除号外)。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ee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信誉要求: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或A级、B级、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或《关于印发2018年崇左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至少成功完成过一项类似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图纸清单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4.4.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自公告生效之日起,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资料壹份: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4)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6)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复印件 、职称证 ( 必须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复印件、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证(必须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中级 ( 含 ) 以上职称)复印件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2020年1月至3月),拟投入本工程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的上岗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2020年1月至3月)(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的企业则需提供从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7)信用评价等级证明复印件;(8)业绩证明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②完工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验收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外,所有复印件必须携带原件到场进行核对,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
4.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单备注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分行
开户账号:8000 9177 3466 663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0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20日09 时3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8、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事项:
1.招标人: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
地址:江州区新华路15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1-7820097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771-7926999
3.监督部门:崇左市江州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1-782153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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