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朗山民居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14 15:11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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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朗山民居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BGGC-2020-GK15)工程已由桂文旅办发[2020]1号、桂财教[2019]2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编号:BGGC-2020-GK15

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朗山村

建设规模:(1)247号民居本次维修范围为门楼、南北四水、主座、后座、横屋、南巷东、西、中院门建筑本体及院内环境整治,总建筑面积1072.45㎡。(2)34号民居本次维修范围为主屋、北跨院、南跨院、南横屋建筑本体及院内环境整治,总建筑面积544.18㎡。

合同估算价:46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 1月至2021年7月。

2.2招标范围:恭城瑶族自治县朗山民居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内的设计(包括单体保护修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以及直至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以上人员如证书聘用单位非现工作单位,则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标前半年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5日),由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10时,地点为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并持本人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3-6782638)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电话:0773-8214170)

11. 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青秀区星湖路41号办理,客服电话:0771-5882343。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盖章)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城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773-8221166

电子邮箱: 5520168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分公司):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八巷3号

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电子邮箱:bg8221999@163.com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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