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国道G322、G359超限超载治理站点建设项目(苏圩养护站场地硬化及生态停车场建设)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0-J2-00002-NNJN
项目名称:国道G322、G359超限超载治理站点建设项目(苏圩养护站场地硬化及生态停车场建设)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2日
定标日期:2020年12月08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福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小区7号楼1302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壹拾伍万叁仟壹佰肆拾伍元玖角贰分(¥215314592)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国道G322、G359超限超载治理站点建设项目(苏圩养护站场地硬化及生态停车场建设),施工内容包括场内道路及排水工
程、场地平整、大门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总平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李瑞杰 李筱燕 覃华她(业主评委)
交货期/工期:120日历天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B座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陆女士 0771-4979256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B座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497929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何工0771-4979290
五、监督部门:江南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4802805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4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