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镇区路面及照明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GXYLG20202008-NQX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15 09:2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53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镇镇区路面及照明改造提升工程(EPC) 已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青发改字[2020]294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

建设规模: 拟对镇区祥云路(主路及支路)、兴阳街、平安街、向阳街、正阳街、昌隆街延长线(主线及支线)、凤阳路延长线及镇政府大院、计生院、粮食所、卫生院、农业院、食品安检院等区域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道路总长度为2145.917米,加铺沥青面层25256.68平方米,安装路灯187盏,新建排水沟1437米,提升检查井187个及破除路面阻档物,交通标志牌及标线。建设标准: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双向2车道;横断面形式:一幅路;桥涵荷载等级为城-B级。

合同估算价: 853.982134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0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01月至2021年03月。

2.2 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工程的设计;(2)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工程;(3)除上述的招标范围包括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限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总承包外,应还包括以下内容:①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施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道路开口等。②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③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④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和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2021年1月15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1年1月15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30%;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zfcg.nanning.gov.cn)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

地址:

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12楼E室

邮编:

530000

邮编:

530012

联 系 人:

侯工

联 系 人:

黄丽杰、韦顺

电 话:

0771-4761362

电 话:

0771-2618118

传真:


传真:

0771-262682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0年12月14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