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QXQZC2020G3044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青秀区11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 1 | 3300000 | 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具备履行实施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9时30分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收件人:姚工、罗工;联系电话:0771-5717698。
(6)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26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八、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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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771-5717698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2、采购人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陆工
联系电话: 0771-5566185
地址: 南宁市仙葫大道东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82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