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文科综合实验训练中心大楼工程量清单补遗(一)
各投标人:
1、将原工程量清单表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44项“M7.5水泥砂浆砖砌台阶”更改为“砖砌台阶”;
2、将原工程量清单表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228项描述中的“含基础槽钢安装”内容取消;
3、将原工程量清单表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317项至327项、832项至836项清单描述中“参照或相当于“松可”品牌”更改为“参照或相当于“TCL”品牌”;
4、将原工程量清单表12“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地下室土建中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桩基础工程里所含的“缩短工期增加费”内容取消。
5、原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四点其他说明”内容增加“4、不含冷却塔设备费及地下室人防战时部分”,“5、土方已包含因地基含水率大于25%时所需要增加的人工及机械费用内容”。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陈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