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MZC2020-G1-00098)批准,现就采购人宁明县卫生健康局的2020年粤桂扶贫宁明县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粤桂扶贫宁明县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CZZC2020-G1-50015-GXP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0年粤桂扶贫宁明县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划分为A、B两个分标,其中A分标为:五分类血液分析仪6台、电解质分析仪8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5台、免疫荧光干式定量检测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2台、尿液分析仪9台、血凝仪4台、超纯水机7台、屈光筛查仪(儿童视力屈光筛查仪)3台、新生儿听力筛查仪6台、麻醉机1台、阴超探头1把、双循环煎药包装机2台 ;B分标为:心电监护仪13台、除颤仪9台、十二导联心电图仪11台、双目式显微镜7台、便携式黑白B超8台、高压消毒灭菌器4台、离心机4台、全自动智能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1套、(DR射线诊断)干式激光打印机4台、熏蒸仓2台、胎儿母婴监测仪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零捌仟元整(¥10508000.00),其中A分标为伍佰陆拾捌万肆仟元整(¥5684000.00 元);B分标为肆佰捌拾贰万肆仟元整(¥4824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其中某一标段进行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由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社保证明复印件);(4)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报名时提供)。
提供以上资料一套[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胶装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A、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均为:伍万元整(¥50000.00)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交至指定账户。
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时必须在银行转帐单上注明所缴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账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5月2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5月27日10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862080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1-9号15号楼1503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0771-2298386
3.监督部门: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8636488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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