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市马草江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EPC总承包(GGZC2020-G2-04277-GXZD)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23 10:07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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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市马草江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EPC总承包(GGZC2020-G2-04277-GXZD)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马草江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EPC总承包 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马草江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20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þ设计、□采购、þ施工、 þ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贵港市马草江公园

建设规模:总设计面积约16.9公顷。主要对已实施完的园区基础设施和景观以健康公园城市理念进行修缮补充,包括健康步道、铺装场地、休憩建筑、健身设施等修复及增加,同时对石湖区进行优化设计。建设内容主要有:铺装设计、园林小品设计、园林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合同估算价:¥6250239.1(其中:设计费为11232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137919.1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3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2 月至 2021 9 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经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进行项目的限额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及验收等;施工内容包括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工程施工、开工直至办理规划验收合格、分项及整体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投标人应完成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包括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和设计要点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文件寄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2)根据已完成施工图进行预算编制并报送财政评审;

3)工程施工:工程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包括地下综合管线的改迁和地上附着物的改迁(除国防光缆外);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完善全部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7)完成全部工程的整体移交工作;

投标人还应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下内容:

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财政预算评审、施工图审图备案报批、竣工规划验收等;

2)因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3本项目 要求 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不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行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 22 8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1 21 9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20%

进度款支付方式:

设计费: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五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设计院应全力配合甲方及施工方的设计修改及变更(在不超出合同造价范围内),不予以追加设计费用及其他费用)

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建安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满后的15日内,中标人无违约行为发生的情况下,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将保修金(无息)全部还给承包人。

8.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5721173

联系方式

人: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1111号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编:537100 编:537100

人: 郑工 人: 孔彬蓓

话:0775- 4578133 话: 0775-4364841

真: / 真: 0775-4364841


2020 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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