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重)(项目编号:GXZC2020-G1-005553-BJHC)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23 10:0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79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2日14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重)

项目编号:GXZC2020-G1-005553-BJHC

预算金额(人民币):511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0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元)

1

呼吸机

2套

760000.00

2

移动X光机

1套

3100000.00

3

面部皮肤分析仪

1套

340000.00

最高限价:4200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最高限价,各单项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对应分项的单项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呼吸机2套、移动X光机1套,面部皮肤分析仪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用户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涉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如有可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生产企业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如有可提供,不涉及医疗器械不用提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9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保证金到账(或保函原件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交纳:银行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原件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核验票据或保函信息,确认票据或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管理。

采用银行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的,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0500100000537

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厅详见显示屏安排)

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说明和提醒: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并于开标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现场递交。

2)投标人(供应商)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①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77772581。

③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医疗设备采购(重)(GXZC2020-G1-005553-BJHC)项目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4)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投标人参加交易活动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要求。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七、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6号

联系人:储先生 联系电话:0771-3277156

2、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李奕海 联系电话:0771-4308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奕海

联系电话:0771-4308717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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