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0-2022年度定点评估公司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23 14:20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8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0-2022年度定点评估公司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2021 年 1 月 13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0-2022年度定点评估公司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0-2022年度定点评估公司采购

二、项目编号:YNZC2020-G3-00415- GXRZ

采购计划文号:YNZC2020-G3-00415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0-2022年度定点评估公司采购。拟采购8家定点评估公司。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有效报价下浮系数范围为:≥0%。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 13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月13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十、其他补充事宜

1. 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后获取采购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按南宁市交易中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须将收到的寄邮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 月13日9:30分)前运达南宁市交易中心开标室。为避免延误采购代理机构将收到的寄邮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2021年 1月12日18:00分前)邮寄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拒收邮费到付的邮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投标文件)。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装订、密封好投标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开标时间、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开标时间: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0层01号)。收件人:陆志豪,联系电话:0771-580067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7.邮寄投标文件同时,各投标人另行准备投标单位企业信息[含:投标单位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委托)联系电话等信息,打印在A4纸上加盖章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会现场录入,完成签到。

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9.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银峰路32号

联系人及电话: 0771-47171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01号

项目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71-5800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丽君

电 话:0771-5800675

4. 监督部门: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电话:0771-4790503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信息: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