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宾阳县和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燕山村委片区),招标人为宾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BYZC2020-G2-01603-GXJS
建设地点:宾阳县和吉镇燕山村委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6108.7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108.7亩;
项目采购预算:662.9003万元
要求工期:200 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改建灌排渠道,改建田间次道,新建管涵、错车台、水闸、标志牌等,具体详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自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技术资料获取方式: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招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505(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陈昊,联系电话:13788680834
2、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投标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投标、要求投标人进行报价以及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投标活动。
6.评标方式
综合评标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1-823152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宁宾阳县宾州镇建设路9号
联系人:蒙工
电话:0771-824663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1-2025064
招 标 人: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