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流江流域(博白段)镇级污水处理厂除磷工程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博发改工交[2020] 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博白县2019年南流江生态环境治理债券资金、2020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资金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流江流域(博白段)镇级污水处理厂除磷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YLZC2020-G3-230271-GXJB
建设地点:黄凌镇、径口镇、双凤镇、顿谷镇、水鸣镇、那林镇、江宁镇、三滩镇、亚山镇、旺茂镇、东平镇、沙河镇、菱角镇、新田镇、凤山镇、那卜镇、大垌镇、双旺镇、松旺镇、永安镇、浪平镇等21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规模:增加黄凌镇、径口镇、双凤镇、顿谷镇、水鸣镇、那林镇、江宁镇、三滩镇、亚山镇、旺茂镇、东平镇、沙河镇、菱角镇、新田镇、凤山镇、那卜镇、大垌镇、双旺镇、松旺镇、永安镇、浪平镇等21座镇级污水处理厂除磷设施设备,使其出水总磷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设计规模与现21座镇污水厂处理规模一致,分别有300吨/日的黄凌镇、双凤镇、菱角镇、新田镇、那卜镇、大垌镇、永安镇、浪平镇;400吨/日的双旺镇、松旺镇;500吨/日的径口镇、顿谷镇、那林镇、江宁镇、三滩镇;800吨/日的水鸣镇、亚山镇、凤山镇;1000吨/日的旺茂镇;1500吨/日的东平镇、沙河镇。
主要建设内容:各镇级污水处理厂新增加药设备,新增污水提升泵井、一体化絮凝沉淀设备、滤布滤池(成品)、加药间、在线监测间等。
合同估算价:3696.81万元(其中:设计费114.00万元;设备购置费1871.42万元;建安费1711.3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2月下旬至2021年6月下旬。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丙 级(或以上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无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并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 年12月24 日00 时00分至2020年12 月30日18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uli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5日9时 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ulin.gov.cn)、博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bobai.gov.cn)、博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bbctc.com.cn)上发布。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8228022
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8331612
博白县纪委执法室举报电话 0775-8239673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博白县南州南路008号
邮 编:5376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 1817655839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白县高速路出口往西800米昆仑·华府2栋2单元11楼
邮 编:537600
联系人:王芳
电话:0775-8229600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