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儿童重症方向)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28 09:1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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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儿童重症方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儿童重症方向)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西政采[2020]5715号-00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广西南宁市厢竹路59号卫生科技园B区广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及儿童医院十三楼

建设规模: 现有儿童急诊科业务用房局部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670㎡,门诊楼放射科局部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60㎡,儿童住院楼十三层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改造,建筑面积680㎡。总改造面积: 2510㎡。

合同估算价: 23730405.06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3月至 2021 年 10月。

2.2招标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儿童重症方向)--急诊科、放射科及住院部十三楼改造工程的EPC总承包,主要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内容等。具体包括初步设计的深化、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报审,以及施工现场的原建筑所有装饰和设施的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净化空调与自动控制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的施工、调试等合格后交付业主方。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且处于有效状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且处于有效状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本工程不接受以分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3)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应在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注册登记,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免费下载。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01月26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其他技术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6日10:00:00,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投标人参加交易活动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及其补充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1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图公司审查及消防配案通过,并提供的施工图预算经甲方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中标设计费总价*50%;

7.1.2设备及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

建设单位下发开工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设计费-暂列金额)*5%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价款(经甲方、监理确认后)的70%支付。工程计量周期:按月计量。工程量价款参考:以通过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7.1.3竣工验收通过后,设计费支付至中标设计费总价的85%,设备及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结算总额的3%作为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月度已完工程量审查记录中的工程量仅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的工程量依据,结算工程量以最终的结算报告为准。

承包人先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给发包人后,发包人按发票金额转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根据甲方所发出的指令开展相关各项工作,因客观因素导致本工程部分或全部工程分项无法开工,乙方无条件配合,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费用。当工程部分或全部分部分项具备开工条件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指令之日起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场组织开工。

乙方进场后,现场需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如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又不配合整改,甲方有权从合同款内扣除安全文明措施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0771-5331544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新阳路225号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邮 编: 530005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 龙工

电 话: 0771-2860979 电 话: 0771-5776251

传 真: 传 真: 0771-5776251




招 标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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