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街道城中村市容环境常态化管理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湖街道城中村市容环境常态化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8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30315-JGJD
政府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0-G3-01485-001
项目名称:南湖街道城中村市容环境常态化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4.2791万元
最高限价:224.2791万元
采购需求:拟对埌东14个组、祥宾路居民一区、二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常态化管管理工作1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城中村内巡查整治、杂物垃圾清运、车辆停放、小广告清理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起计算)
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含有垃圾清扫或与环卫保洁或垃圾清运或道路清扫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和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有较好的管理水平和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投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地点: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信息公告处下载;
3、方式:网上浏览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招标(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方,请自行下载)。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同时间同下):2021年0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历日);地点:本次招标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 号)要求 及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会,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温馨提示:为确保各潜在投标人顺利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建议《投标文件》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招标中心3楼302室;收件人:严工;联系电话:0771-2848900、13978693199。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邮件外包粘贴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 联系电子邮箱(QQ邮箱): |
5.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通过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如实唱标,并做好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6.1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公开采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或项目负责人的电话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座机号+手机号)。
6.2 开标当天投标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6.3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签到,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注册在“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网上查询地址: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广西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
联系方式:钟丽珊
电话:0771-550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302室
联系方式:严卫红
电话:0771-2848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电话:0771-2848900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2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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