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西乡塘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NNZC2020-G3-00020-XXTQ)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31 10:04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10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西乡塘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本项目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XXTQ

2.项目名称:西乡塘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4.项目授权主体: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政府方不出资

7.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6049.84万元

8.最高限价:无

9.采购需求

9.1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9.2投资规模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PP合作范围内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049.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12.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6.89万元,预备费549.99万元。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计算后为114.66万元,因此,含建设期利息总投资约为6164.5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PPP模式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解决。

各子项目投资估算如下表:

子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工程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

预备费

1

美的慧城南侧东西向规划道路工程

711.95

557.23

90

64.72

2

美的慧城中段南北向规划道路工程

2818.49

2259.27

302.99

256.23

3

家乐街(吉兴西路-安和街)工程

1872.41

1490.55

211.64

170.22

4

家乐街中段东西向规划路工程

646.99

505.91

82.26

58.82

合计

6049.84

4812.96

686.89

549.99

9.3建设内容

项目合作内容为美的慧城南侧东西向规划道路工程、美的慧城中段南北向规划道路工程、家乐街(吉兴西路-安和街)工程项目、家乐街中段东西向规划路工程等4个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社会资本方应保证按时、足量提供满足相关标准的基础设施。

9.4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根据各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了4个子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如下(具体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产出说明

1

美的慧城南侧东西向规划道路工程

秀安路片区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路线总长0. 352697km,道路红线宽度12m

2

美的慧城中段南北向规划道路工程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路线总长0.436959km,道路红线宽度20m

3

家乐街(吉兴西路-安和街)工程项目

安吉片区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路线总长0.311786km,道路红线宽度20m

4

家乐街中段东西向规划路工程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路线总长0.42329km,道路红线宽度20m

除项目建设产出外,本项目运营维护期对以上项目设施进行养护,包括:路面、雨污水管网、路灯、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9.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项目,不具备收益能力,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10.合同履行期

本项目合作期11年,其中项目整体建设期暂定1年,运营维护期10年。实际建设期的缩短或延长不影响运营维护期。项目整体建设期(指从项目范围内第一个子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最后一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投入使用之日止)跨度原则上不超过1年,各子项目自通过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之日的次日起进入运营维护期,每个子项目运营维护期均为10年。如个别子项目1年内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的,不影响其余子项目进入运营维护期并正常获取政府付费。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1.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要求

2.1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须提供不低于1300万元的存款证明材料以及不低于6000 万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注:证明资料为:①银行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出具的不低于1300万元合法有效的存款证明;②银行出具的不低于6000万元的合法有效的贷款或融资意向书/函/合同/协议或授信证明);若为联合体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2.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关键部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即可;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

2.31)申请人需提供20201月至202012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2)申请人需提供20201月至202012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

3.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根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满足即可。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1231日至2021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0分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本项目的信息公告处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

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6.1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6.2本项目为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项目有3 家以上(含3家)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申请文件提交


1.本项目资格预审截止(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30分。

2.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一)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当面签收。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7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资格预审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申请人应充分预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三)申请人在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收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申请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收件情况,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政府副楼三楼

收件人:吴鹏伟

联系电话:0771-3804620

3. 申请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一)开标当天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确认。

(二)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及针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在以下媒体发布:

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xtq.gov.cn

十、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鲁班路南路金水湾花园51-1号

联系人:蓝常凌

联系电话: 0771-3924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政府副楼三楼

联系方式:0771-3805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鹏伟

联系电话:0771-3805283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13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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