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乡镇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乡镇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已由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复【2020】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州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上级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龙州县龙州镇先锋学校、下冻镇北耀完全小学、彬桥乡热作站学校、下冻镇中心幼儿园、响水镇图强小学、逐卜乡峪阳小学、金龙镇民建小学、响水镇中心幼儿园、龙州镇城北幼儿园,合计9个学校校园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151m2共9个单项项目。包括:
2.1.1.龙州县龙州镇先锋学校附属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520.10平方米,9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85米;
2.1.2.龙州县下冻镇北耀完全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304.80平方米,9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85米;
2.1.3.龙州县彬桥乡热作站学校附属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469.10平方米,9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85米;
2.1.4.龙州县下冻镇中心幼儿园活动及教学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958.79平方米,6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85米;
2.1.5.龙州县龙州镇城北幼儿园活动及教学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314.78平方米,9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85米;
2.1.6.龙州县响水镇图强村幼儿园活动及教学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931.92平方米,6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85米;
2.1.7.龙州县逐卜乡峪阳村幼儿园活动及教学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588.86平方米,6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0.95米;
2.1.8.龙州县金龙镇民建村幼儿园活动及教学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892.51平方米,6个班级,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85米;
2.1.9.龙州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活动及教学辅助用房工程,新建1栋3层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新建1栋3层厨房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212.31平方米,6个班级,框架结构,幼儿园用房建筑高度11.85米,厨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高度10.05米。
合同估算价:5780.95万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3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02月至2022年1月。
2.2招标范围: 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设计范围:建设规模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及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预算编制。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 工程设计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0年12 月3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 ),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 月1 日9时3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进度款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龙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8868232
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州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34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1号金旺角商住楼A座1101室
联 系 人:梁先生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771—8815910 电 话:0771-5575030
传 真:0771—8815910 传 真:0771-5575030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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