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DNA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1-030320-KWZB 资金号:QXZC2020-G1-01529-001/002
项目名称:DNA试剂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74.98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23位点试剂盒6盒、25位点试剂盒11盒、21位点试剂盒9盒、POP4胶-3500/384 10盒、阳极缓冲液4盒、阴极缓冲液4盒、36cm毛细管-8 1盒、高纯甲酰胺5盒、96孔反应板10盒、小号脱落细胞粘取器6盒、大号脱落细胞粘取器6盒、生物物证提取棉签(III型)30盒、一次性使用橡胶手套3箱、一次性使用橡胶手套3箱、一次性使用橡胶手套2箱、一次性口罩5箱、PCR纯化试剂盒3盒、缓冲液PB 2瓶、骨孵育液 1瓶、蛋白酶K 3瓶、0.2ml平盖扩增管 10盒、0.6ml离心管 5盒、1.5ml离心管 5盒、10ul盒装短吸头 50盒、200ul盒装短吸头 50盒,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专栏
方式:线上免费获取,磋商供应商自行在规定网站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元
获取文件注意事项: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详见本公告补充事宜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三)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联系手电话、联系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设备招标代理部;收件人:银工;联系电话:0771-2023873。
4、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人的唱标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时间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
7、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委托人:
委托人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名称:
9、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联系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号
联系人:谢警官 电话:0771-577258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银工、李工 电话:0771-2023873 传真:0771-2023997
质疑电话:0771-2023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工、李工
电 话:0771-2023873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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