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0-G3-030276-GXCX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2021-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禾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号南宁市五一中农贸市场综合楼一楼1、2、3号仓库
中标金额:综合优惠率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2021-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服务范围: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2021-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一项 服务要求:详细见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详细见公开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伍唯佳(组长)、班晓东、莫宗波、官燕萍、黄永华(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300万元*(1-中标单位的综合优惠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的相应费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给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叁佰肆拾元整元整(¥363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 0771-5773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2楼1203、1204、1205号房
联系方式: 陆宝翔 0771-2394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宝翔
电 话: 0771-23948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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