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0-G3-030302-GXJT;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0-G3-01335号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1号楼十一层1116号办公。
中标金额:壹佰伍拾伍万柒仟陆佰陆拾壹元捌角叁分 (¥:1557661.83元)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地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昝川南、陆焯宁、覃颉、邱燕、梁丽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
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壹万玖仟肆佰陆拾壹元整(¥:19461.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联系方式:0771-5679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9号天健国际公馆A座27楼2706室
联系方式: 0771-5929357
3.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 0771-5929357
十、附件
1.服务需求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946.8K
97.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