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招标人委托,我公司现对隆林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4-G2-0004-CJ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Ⅰ标段招标内容为步行街污水管、城西安置小区等5个工程建设点污水管网施工,投资额约1600万元,Ⅱ标段为北兴民族污水管、马文新村污水管等6个工程建设点污水管网施工,投资额约1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3、投标人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30至6:00(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
3、售 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设计图纸等),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有效的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④拟投入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证书复印件;⑤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五大员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⑥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 7 月 15日 9 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公司总部的基本帐户以电汇形式交至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银行帐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 7 月15日 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百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 7 月 15 日9时00分在百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罗钰琼 联系电话:0771-5848986 传真:0771-5848986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209345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