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港北区2020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0-C3-20316-DHJS)
成交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5月8日就港北区2020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0-C3-20316-DHJS)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港北区2020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项 目编号:GGZC2020-C3-20316-DHJS)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港北区2020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方案均为初次方案,具体实施方案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共同商定,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2020年4月 21 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磋商日期:2019年5月8日下午15时30分
评审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评标(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闭瑞华(组长)、韦国燕、黄灵
评标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贵港育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旺岭村北屯(南梧公路旁)
3.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487,500.00);
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柒仟叁佰壹拾叁元整(¥7,313.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B区
联 系 人:陆映
联系电话:0775—4258536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44号万港城6幢14层1403号
采购代理机购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775-4599368
3.监督部门: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5-4258699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贵港市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或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贵港市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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