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法院”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G1-10001-YLZB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14 10:44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5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智慧法院”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慧法院”语音识别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20-G1-10001-YLZB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伍仟元(¥17850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庭审版语音识别定制开发

3

2

会议智能语音识别定制开发

1

3

语音助手定制开发

67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CMMI3级或CMMI3级以上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 5 20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号楼2单元11层)

    3.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以上资料原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达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号楼2单元11层,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 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等,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30 0157 979;

  行号:3026 1102 9137

注: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七、投标保证金

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备注: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2029899425200075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6月3日93000秒1000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 3日100000秒

投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所安排的开标室(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100000秒

开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所安排的开标室(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ggzyjy.qinzhou.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彭科长  0777-368712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号楼2单元11层

项目联系人姓名:秦绍袁、廖松宁 ,联系电话:0777-5619366

3.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7-2895258

十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采购需求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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