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高中新校区(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教师周转房及食堂燃气管道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0-D2-01675-GTZB
三、采购内容: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A分标 | 教师周转房燃气管道工程 | 1项 |
B分标 | 食堂燃气管道工程 | 1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64.67674万元。其中A分标为127.224万元,B分标为37.45274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本项目为贵港市高中新校区(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教师周转房及食堂燃气管道工程,其中A分标为教师周转房燃气管道工程,B分标为食堂燃气管道工程。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贵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贵政函【2005】54号文件,同意将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贵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范围为市中心城区新区和部分旧城改造区域。目前贵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是贵港市城区唯一一家管道燃气供应商。
综合上所述内容,贵港市高中新校区(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教师周转房及食堂燃气管道工程符合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贵港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贵港市高中新校区(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教师周转房及食堂燃气管道工程工作。
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分标号 | 成交人供应商 | 成交人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A | 贵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336号 | 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1272240.00) |
B | 贵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336号 | 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374520.00) |
七、评审专家名单:龙巧凤、陶庆蓉、黎玉梅
八、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
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的计费标准计算后打八折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0.7322万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教育局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院
联系人及电话:郑庆琛,0775-45738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B区西幢1号(国旺花园东门正对面)]
项目联系人:植一峻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3、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55290,0775-4564649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贵港市教育局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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