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乐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与评审专家分别推荐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于2020年05月15日就2020年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SZC2020-J3-280162-GXLX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2020年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首次公示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0年 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示日期: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20年05月15 日17时00分
评审地点: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投资大厦西塔(左塔)13层1327号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唐 嗣、钟敬文、黄永进
评审结果
成交人:乐业县政兴道路清障施救有限公司 ,
报价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壹佰元整(¥558100.00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满期为止,
地址:广西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城北路环卫站对面何宅。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娟 联系电话:0776-2889055
招标人联系人:黎正灵 联系电话:0776-7925611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及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业主单位和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胡娟 质疑电话:0776-2889055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贰元整(¥8372.00元)。
十一、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