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天等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5月26日就天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配电房迁移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天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配电房迁移工程(编号:CZZC2020-C2-70070-GCGC)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配电房迁移工程,包含土建、安装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工期:50日历天。
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0年5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定标日期:2020年5月27日
四、磋商日期:2020年5月26日
评审地点: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江州区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汇处万沣大厦A座四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文艳、陆建彪、黄建红
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能建宏湖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3、成交金额: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壹佰肆拾柒元玖角捌分(¥1297147.98)
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费金额为:壹万贰仟零捌拾元整(¥1208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取,如果低于伍仟元整的按伍仟元整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理机构一次性全部付清。”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天等县公安局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01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353093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B座1305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5717770
监督管理机构: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3530890
八、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等县公安局或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天等县公安局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