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文地镇、宁潭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建安﹙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05 16:21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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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白县文地镇、宁潭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建安﹙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博发改工交[2019]49号、博发改工交[2019]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博白县文地镇、宁潭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建安﹙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YLZC2020-G3-60754-GXGX

建设地点:博白县

建设规模:

A标段:博白县文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升级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其中TP特殊限值,设计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准IV类标准。近期(至2020年)规模3000m³/d。新增A/O填料池(一体化设备)1座,新增鼓风机用房1间,新增加药间1间,新增污水提升池1座,新增污泥储泥池1座,新增絮凝沉淀池(一体化设备)1座,新增气浮机(一体化设备)一套。新增碳源投加设备(蔗糖)、絮凝剂制备、除磷剂制备一体化设备装置各1套。

B标段: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现状一级B标准升级至一级A标准, 其中TP特殊限值,设计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准IV类标准,提标改造规模为:本次提标改造工程规模同原设计规模,即近期规模(2020年)为1000m³/d。主要新增建筑、构筑物及新增设备为:(1)新增碳源投加设备装置(一体化设备)1套:其中碳源投加设备(蔗糖)装置1套,搅拌装置1套;(2)新增A/O填料池(一体化设备)1座;(3)新增鼓风机房1座、新增鼓风机2台(一用一备);(4)新增絮凝沉淀池(一体化设备)1座;(5)新增气浮池(一体化设备)1座;(6)加药间新增加药设备:其中PAC和PAM设备各1套;(7)新增污泥池一座;(8)新增鼓风、配电、加药间一座(合建);(9)新增在线监测用房一座。

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配套厂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2158.11 万元,其中

A标段为博白县文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建安﹙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439.98万元,其中:①设计费35万元;②设备采购及建安费用1404.98万元。

B标段为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建安﹙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718.13万元,其中:①设计费26万元;②设备采购及建安费用692.1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2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7月至 2020 11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生产建构筑物、附属建筑、厂区范围内供电供水道路安防等室外配套设施)[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含试运行调试)]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直至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的工程总承包。

设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工作。

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最终施工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标段划分:2个标段。

A标段:博白县文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建安﹙EPC﹚工程总承包;

B标段: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建安﹙EPC﹚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环保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不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从20171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工程设计费26万元(含)以上的给排水工程项目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日0时0分至2020年6月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http://ggzy.yulin.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20年6月1日0时0分至2020年6月5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http://ggzy.yulin.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6 29 9 30 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诚信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施工图设计费为本合同生效后,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第三方完成图纸审查后,支付至施工图设计合同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款。(2)工程费用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按月支付,工程费用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实际合同价不少于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90%。合同结算价经第三方审计部门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注:如博白县人民政府有政策规定时按政策规定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u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lin.gov.cn)和博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bbctc.com.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博白县纪委执法室             0775-8239673

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8331612

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8228022

12. 联系方式

人: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博白县博白镇南州南路008            址: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2306

邮    编:                                       编:537000                     

人:陈军                                人:梁彩云                       

    话:18176558399                            话:0775-2389655                

电子邮箱:                                       真:0775-2389655                

    址:                                   电子邮箱:gxgxyl88@163.com            

           

 

 2020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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