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LSZC20250-G1-04587),现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0-G1-50002-GXGJ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1台、生物显微镜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0万元(最高限价金额: 27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材料(根据所投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6月 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
2.获取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财务室(电话:0771-4915500、4915600);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
银行账号:8001 1543 5100 016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或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财务室电话:0777-2558903)
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银行账号: 2029899425200076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 月22 日09时3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所安排的开标室(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22日09时 30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所安排的开标室(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张艳芬 联系电话:0771-4915500、4915600
传真:0771-4915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 方梦 联系电话:0771-4915522
保证金退付联系人: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7-2558903
2. 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 黄斌,0777-6510908
地址: 灵城镇江南路569号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电话:0777-6428581。
十二、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qinzhou.gov.cn/gxqzzbw)。
十四、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