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级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6-27 09:08
  • 招标信息区域:陕西
  • 浏览次数31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安康市市级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3-AK-027

项目名称:安康市市级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级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0 1,0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级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级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2023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1:30:00 ,下午 14:3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地址:创业大厦B区23楼

联系方式:0915-8175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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