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福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福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19﹞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福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永福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YF-2020-SG-03
建设地点: 永福县龙福路和进塘屯县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一栋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74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院综合用房及相关附属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道路硬化及消防等工程。
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341.5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2247.19万元,勘察设计费 94.4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指自招标人发出项目实施通知之日起至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为 360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10 日历天,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9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7月开始。
(1)勘察包括详细勘察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完成后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不含场地平整)。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和初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处于有效状态。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其他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1 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发布。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永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3-8556066
招标人:永福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永福县永兴大道12号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邮编:5411800 邮编:541004
联系人:吴永知 联系人:毛慧敏
电话:18077311868 电话:0773-288866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dhgl168@163.com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