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寨县寨沙镇集镇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寨县寨沙镇集镇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LZHG20-018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鹿寨县寨沙镇集镇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一批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元整(¥476000.00);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11]181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
5、《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6、政府采购支持采购本国产品政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6日止(工作日的9时至16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1、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或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2682 1201 0108 4782 11
开户银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埠分社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29日14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开标,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十: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肖峰 联系电话:1320782398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项目联系人:龚晓薇 联系电话:0772-3808868
3、监督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822756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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