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中医药大学青秀区污水直排专项整治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社会[2020]49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广西中医药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建设规模: 项目为主要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 450Om3/d的 临时污水处理 站,以及配套场外污水收集管网。
合同估算价: 4239.190000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07月至2021年01月。
2.2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管线探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基坑支护设计(含预算)、前期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保等;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艺设备、工器具购置、电气、仪表、自控、暖通、除臭、办公和生活家居购置等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生产用电接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工程内容、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环保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的总承包。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6月8日0时00分至2020年7月9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年7月9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 | 地 址: |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硕 | 联 系 人: | 何静 |
电 话: | 0771-4733924 | 电 话: | 0771-2023853 |
传 真: | 传 真: | 0771-2023971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3265165962@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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