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委托,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KWAZ5G2020506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2020年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
| 1项 | ★一、总体要求 根据GB/T22239-2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第2部分: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等,对南宁市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南宁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南宁市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云平台、南宁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南宁市人民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南宁市一站式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共6个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对“美丽南宁”乡村建设与管理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及乡村基础信息数据库平台、南宁市机关绩效综合管理平台、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共3个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 ……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6.8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邮寄(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十、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接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授权委托联系人、授权人联系电话、办公固定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设备部,收件人:梁日雁,联系电话:0771-2023897。
十一、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供应商单位名称:
联系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联系人:
授权人联系电话:
办公固定电话:
十二、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时间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市发展改革委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周 正
电话:0771-57725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梁日雁 电话:0771-2023897 传真:0771-2023997
3.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1-2189228
十四、公告期限: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