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2020年村庄规划(ZPZFCG2020-F-028)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PZFCG2020-F-028),现对昭平县2020年村庄规划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昭平县2020年村庄规划
二、采购项目编号:ZPZFCG2020-F-028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昭平县2020年村庄规划。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后开始规划编制工作,在 2020年11月7日前提交规划编制初步成果;规划成果于 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并获得专家评审。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1标段:走马镇庙枒村、黄姚镇中洞村、樟木林镇平田村,控制价为120万元。
2标段:仙回乡茶山村、文竹镇文竹村,控制价为80万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说明》及《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按最新一期公布标准)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按最新一期公布标准)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投标人。
3.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良好信誉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一个或者多个标段的投标,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单独编制,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电话:0774-5268001;现场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投标,则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上资料及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进行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6月19日下午5:30止。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2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投标标段,选择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以现金方式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94500901000883888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07月 03日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4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gxhz.gov.cn/。
十三、联系事项:
1.招标单位:昭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河西东路66-1号
联系人及电话:骆巧丽 ,0774-6692134;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93-23号7楼
联系人及电话:贝工,0774-5270877;
3.监督机构: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6689708
招标人:昭平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06月12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投标人适用)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住所:
联合体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名称) 的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 工作;
(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 工作。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陆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贰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