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3732号-001、广西政采[2020]3732号-002)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安保管理服务(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安保管理服务(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3-001882-HZT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安保管理服务(重)1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491.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
六、合格投标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6月19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获取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0509室)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权限和事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购方式报名。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账号:20017301040018767.
购买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工、0771-2264686(兼传真)。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并到账【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876 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8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何芮;电话13558331127。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安保管理服务(重)(GXZC2020-G3-001882-HZTG)项目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科:0771-2610595。采用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4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开标当天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方可进入中心,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链接如下:http://gxggzy.gxzf.gov.cn/gxzbw/InfoDetail/?InfoID=c20e31cf-9010-4e4a-9611-23dcec25e1cf&CategoryNum=008。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联系人:宁干事
联系电话:0771-2080110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河堤路85号
2.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264686
传真电话:0771-226468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530021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邮政编码:530023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