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核心城区户均年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电力管线建设工程(一期)2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为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南宁市核心城区户均年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电力管线建设工程(一期)2标段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预下达南宁市2020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期)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20〕11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市核心城区户均年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电力管线建设工程(一期)2标段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0633-204062255480-002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青秀区内道路
建设规模:包含龙堤路(五象大道至宋厢路)、丰庆路(五象大道-玉洞大道)、青山北路(青山路-凤岭南路)、凤岭南路(青山北路-会展路)、青环路(凤岭南路-铜鼓岭路)、柳园路(新兴村-柳沙大桥延长线)、七星路(全路段)、天桃路(星湖路-桃源路)、星湖路(全路段)、新民路(保爱路-民族大道)、园湖路(星湖路-民主路)等11条道路的电力管线建设,总路经长20473m。其中,110kV电缆行车排管总长988m,新建110kV电缆顶管管总长562m;新建10kV电缆行车排管总长11881m,新建10kV电缆行人排管总1890m,新建10kV电缆顶管总长5152m。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629.6563万元。
本项目监理采购预算价:138.8547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南宁市良庆区、青秀区的11条道路车行道或人行道下加埋及改造电力管沟工程等的施工监理。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电力工程专业] , 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资格条件:无。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6月16日 17 时3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年7月9日 9时30分,截止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5.3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否则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截止地点的,投标人后果自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5.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见下表),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5.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7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收件人:黄伟
联系电话:13649408640,0771-2808981
5.8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如有)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9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10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0.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落款处 “电话: ”一栏,投标人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10.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10.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良庆区飞龙路19号 | 地 址: | 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
邮 编: | 530219 | 邮 编: | 530021 |
联 系 人: | 庞工 | 联 系 人: | 谭玉华、张昊、黄伟 |
电 话: | 0771-4898136 | 电 话: | 0771-2830133 |
传 真: | / | 传 真: | 0771-2843545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dept5@gxbidding.cn |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