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良庆区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监管服务项目(LQZC2020-G3-00194-GXYQ)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22 10:19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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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良庆区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监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良庆区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监管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LQZC2020-G3-00194-GXYQ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服务名称、数量、简要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采购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良庆区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监管服务项目

1、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使用服务(APP+PC端应用); 2、高塔使用服务(中国铁塔基站); 3、数据传输服务(10M专用数据传输网络); 4、2KM热成像双光谱球机视频服务(1、设备:前端摄像机及辅材;2、平台:污染源可视化监测与管控系统、污染源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手机APP端接入秸秆禁烧监管平台;3、算法:秸秆禁烧、扬尘污染、工业烟羽等三个AI分析算法;4、 运营:线上数据分析报告服务、平台运营与设备运维服务); 5、日常维护维修服务(设备、平台、塔 桅); 6、供电服务(设备用电及市电接电、发电野外市电供电,平均投资分摊)详见招标文件。

2101500.00元

五、采购预算金额上限价(人民币):2101500.00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或其授权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生产厂家不得同一合同项目经销授权不同的竞标人;

5.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免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文件,2020615日起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本项目采购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采购文件等的操作指南”)。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 7  6 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7  6 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委托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4楼1415  联系人及电话:吕工  0771-4508506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3号楼二楼东侧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韦工  电话:0771-386300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495064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0年 6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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