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LAZC2020-G3-00761~00766-GXJS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A | 隆安县乔建镇罗村、古潭乡九甲村等2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 1 | 15585100 | 项 | 项目潜力排查、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B | 隆安县乔建镇慕恭村、太阳升村等2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 1 | 10823300 | 项 | 项目潜力排查、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C | 隆安县乔建镇博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 1 | 5352800 | 项 | 项目潜力排查、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D | 隆安县乔建镇廷罗村、罗村等2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 1 | 8198100 | 项 | 项目潜力排查、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E | 隆安县乔建镇太阳升村等3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 1 | 4798300 | 项 | 项目潜力排查、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F | 隆安县乔建镇鹭鸶村等3个村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 1 | 6826700 | 项 | 项目潜力排查、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规划或土地或农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被评为D级及被地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本项目不接受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被评为D级及被地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规划或土地或农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单位任职)。 ④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⑤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分标)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分标)投标。 ⑥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各方共同计算。业绩和信誉根据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所约定的分工,计算所对应工作的业绩和信誉。 ⑦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6-15 至 2020-07-08 09:30:00
上午: /
下午: /
2.获取(发售)地址: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竞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无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竞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08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八、 开标时间: 2020-07-08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
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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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覃工
联系电话: 13377007343
传真: /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绿塘里22号
2、采购人名称: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771-6520970
传真: /
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5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梁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0771-6531019
传真: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