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3-001309-HZTG)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19 15:2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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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文书号:广西政采 [2020]6088号)批准,现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3-001309-HZT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共5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单价1(含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 ¥1000 元/个样品;单价2(含样品处理及检测):¥500 元/个样品。(适用于1、2、3、4、5分标)

1分标: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金额全部用于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及完成的样品量(提供含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1650个,提供仅含样品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3300个样品)

2分标: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金额全部用于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及完成的样品量(提供含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1650个,提供仅含样品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3300个样品)

3分标: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金额全部用于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及完成的样品量(提供含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1600个,提供仅含样品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3200个样品)

4分标: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金额全部用于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及完成的样品量(提供含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1600个,提供仅含样品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3200个样品)

5分标: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金额全部用于检测样品采集及检测等服务工作及完成的样品量(提供含样品采集、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1600个,提供仅含样品处理及检测的不少于3200个样品)

合共:捌佰壹拾万元整(¥81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1、2、3、4、5分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提供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省级或以上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能力范围涵盖所检测项目:土壤中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农产品中总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农田灌溉水中pH值、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8.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所有分标的投标,如该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按1→5分标顺序评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622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分到1200分,下午1500分到18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0509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工;0771-2264686(兼传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每个分标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并到账【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876 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备注:转账时请在备注栏注明“GXZC2020-G3-001309-HZTG      分标投标保证金”以免影响保证金的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714900分至930分;

2.投标人应于2020714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何芮;电话13558331127。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含样品采集及检测样品服务采购(GXZC2020-G3-001309-HZTG)   分标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科:0771-2610595。采用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7149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十一、网上公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联系人:韦家健

联系电话:0771-2182876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七星路1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264686

传真电话:0771-226468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53002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邮政编码:530023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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