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服务采购(KWAZ5G2020258-2)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23 11:5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109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20]NCCJB031),现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WAZ5G2020258-2

项目名称: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标号

采购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内容

B

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起重机械检测)

80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3家定点单位,由定点单位负责预算价在80万元的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服务,服务项目内容包括:起重机械检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B分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供应商必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特种设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核准范围覆盖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

5、起重机械检测须在南宁市有固定的场所、设备和人员,能满足检测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2.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等内容的纸质表格。

2.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第一会议室。收件人:王  然  联系电话:0771-2023871。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

项目联系人:赖工

电话:0771-559095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王  然  电话:0771-2023871  传真:0771-2023997

质疑电话:0771-2023972

3、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1-2189228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2020年6月18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