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车辆保管和拖移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HZZC2020-D3-000251-GXJH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6-22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车辆保管和拖移服务 |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公安交通管理涉案车辆保管和拖移服务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1 | 年 | 2198000.00元,20000元 | 贺州市衡益交通救援有限公司 | 贺州市莲塘镇新燕村蚂蝗凹 | 91451100564047066W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叶青玲,吴志鹃,陈晓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游
联系电话:0774-5128133
传真:0774-5129033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
2、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莫胜
联系电话:0774-5220079
传真:/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达西路368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