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采购计划编号:[2020]NCCJB061;现就 南宁市2020-2021年重大保障活动社会氛围营造宣传项目3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2020-2021年重大保障活动社会氛围营造宣传项目3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ZZGJ2020-G3-004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对南宁市2020-2021年重大保障活动社会氛围营造宣传项目3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服务定点采购10家服务供应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采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均可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格式9)。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收件人:黄旋 电话:0771-5675006 传真:0771-5823176。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十、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4)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葛村路22号
联系人:杜成杰;联系电话:0771-2869260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项目联系人:黄旋 电话:0771-5675006,传真:0771-5823176
监管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
电话:0771-2189091
十四、公告期限:
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8日
附件信息:
2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