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勘察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兴安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就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GLZC2020-G3-11051-GXGH
三、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介绍: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勘察设计 | 1 | 项 | 根据整治任务清单、湖塘清单及问题清单考虑治理需求,对项目区内的河流、湖塘及临河村落进行综合治理并兼顾人文景观设计,以期达到恢复水系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改善水生态环境之目标。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24亿。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最高限价为:经上级部门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 85 %。(勘察设计费包含勘测费、设计费、施工图预算书编制费,勘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高于采购预算上限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拟指派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 法律责任。
5.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招标公告“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至第4项的要求。
5.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不成立),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分标)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5.4联合体各成员的项目实施人员和信誉业绩按联合体各方累计计算。
5.5联合体各方中至少要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供资格文件。
5.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5日。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公告期限: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至09时30分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16日0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兴安县兴桂路13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73-6228183
2、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站前路2号恒大广场一期28栋5层14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3-7978058 传真:0773-7978058
3.交易中心: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联系电话:0773-5625158、5625168(办公室)、5625162、5625163(交易三科)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信息:
130.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