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7-16 09:29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98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的政府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1,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2, 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3, 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4, 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5, 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6, 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7, 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8, 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09,广西政采[2020]10312号-010),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20-G1-002029-GXJ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A分标:低本底α/β计数器

1套;全自动水中氚纯化仪1台,B分标:微波消解炉1台;空气氡浓度连续测量仪3套;氡析出率测量仪3套;空气氡子体浓度连续测量仪2套;便携式X-γ辐射剂量率仪3套;环境X-γ辐射剂量率仪1台;声级计1台;热红外低空航拍设备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90万元;B分标:223.7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和异常经营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06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7月02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903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供应商将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351362033@qq.com,电子邮件里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供应商的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等;同时报名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上述证件(资料)寄出,快递收件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903室,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4956015。

购买招标文件的指定账户:

户名: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账号:4505 0159 8054 0000 0036

八、投标保证金:A分标:9,000.00元;B分标22,000.00(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荣和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0 4563 0000 0054

九、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7月16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疫情期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到付拒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并于开标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现场递交。

(2)投标人(供应商)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903室。

收件人:黄梅丽,电话:0771-4956015

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0-G1-002029-GXJB )XX分标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0771-4956015。

(4)选择邮寄的供应商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供应商标注为“邮寄”字样。

(5)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3、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7月16日10时00分,在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二楼)开标厅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jb.com.cn)

  1. 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1877688876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邮编:5300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4956015;传真:0771-4956015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903室

    3.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十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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