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市司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于2020年06月29日就依法治市建设顾问团队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依法治市建设顾问团队项目
二、项目编号:GLZC2020-C3-00303-HCJS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0年06月17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信息。
四、评标信息:
1、磋商日期:2020年06月29日
2、评审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郑新秀、陈丽荣、秦桂娟
五、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 | 507500.00 |
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7612.50元。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司法局
地址:临桂区公园北路新城酒店402桂林市司法局
项目联系人:凌科长 联系电话:0773-2866183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项目联系人:罗 欢 电话/ 传真:0773-5888885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竞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