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扶绥县中东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等3所学校项目工程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字[201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绥县教育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自治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标段:扶绥县中东镇三哨小学教学综合楼;2标段:扶绥县中东镇中心小学(高小部)学生宿舍楼;3标段:扶绥县中东镇中心小学(初小部)教学综合楼。
建设地点:中东镇三哨小学、中心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1标段建筑总面积约2810㎡;2标段建筑总面积约2150㎡;3标段建筑总面积约2025㎡。
合同估算价: 1标段约450万元;2标段约:340万元;3标段约:32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等所包含的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方式:由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现场刷卡报名。
报名资料:由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拟投入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下同)上岗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及拟投入的五大员2014年3月至6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安全员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查询档案结果证明原件到现场报名(自报名起止日起有效)。(注: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理证明材料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报名后,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县教育局
地 址:扶绥县新华街
邮 编: 532106
联 系 人: 吴守宝
电 话::0771-752291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五号楼三楼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 李冬宁
电 话:15177125283
传 真: 0771-5300530
来源:广西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