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GLZC2020-G2-11027-HSHJ)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07 10:0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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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就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2.项目编号:GLZC2020-G2-11027-HSHJ

3.建设地点: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内(城西工业区)

4.项目预算金额:约2550万元

5.招标范围:

5.1.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包含1.土石方场地平整:面积约144074.6㎡;2.道路建设:A道路全长531.693m,红线宽20m,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B道路全长1158.083m,红线宽6m,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 C道路全长117.192m,红线宽17m,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D道路全长133.144m,红线宽10m,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配套建设交通、绿化、电气、通讯管道、路灯、给排水工程等设施(详见审图后施工图纸范围的内容及评审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5.2.购买本项目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石材处置服务:经测算石材处置方量为53.963万吨(石材测算表详见招标文件),最低下限价单价28元/吨,最低控制总价为1511万元。

6.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若遇到不可预见情况,如雨季等,经招标人批准后可顺延,最迟延长至15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施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经营建筑材料销售范围;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工程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施工单位和 1 家石材处置服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石材处置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经营建筑材料销售范围。

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施工或石材处置服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能力;(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

4.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5. 石材处置服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购买本项目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石材处置服务。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及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资料等均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glcz.cn:880/ )自行下载。

五、公告期限: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7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09时30分

2.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1日09时30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5月11日0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lcz.cn:880/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 招标采购单位: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

     址:兴安县迎宾路326号

   联系人:罗顺兮 
   联系电话:1817838286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2层1210室、1211室                  

  项目联系人:易   联系电话: 0773-280916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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