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乌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灌发改字[2020]15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招标人为灌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灌阳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灌阳县乌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灌阳县乌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GLZC2020-G2-13046-JYZT
采购预算金额:27178485.71元
工程建设地点:新圩镇小龙村、灌阳镇苏东村。
建设规模:灌阳县乌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为V等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次要水工建筑物级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计划工期:365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①截污工程,苏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0m³/d)、小龙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m³/d)、污水收集管网(总长2.613km)、人工湿地2处(4000㎡);②污染物底泥清除工程(长度6.727km);③河道垃圾清理工程(长度6.727km);④生态护坡工程(总长12.955km);⑤生态沟渠工程(总长3.10km);⑥小龙村垃圾中转站一座(日转运量2t/d)及垃圾收运(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①截污工程,苏东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0m³/d)、小龙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m³/d)、污水收集管网(总长2.613km)、人工湿地2处(4000㎡);②污染物底泥清除工程(长度6.727km);③河道垃圾清理工程(长度6.727km);④生态护坡工程(总长12.955km);⑤生态沟渠工程(总长3.10km);⑥小龙村垃圾中转站一座(日转运量2t/d)及垃圾收运(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其他要求
3.5.1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若3月开标,则为12、1、2月或1、2、3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单位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招标人约定:
2019年7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9〕518号)、《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桂水基〔2011〕42号)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上发布。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8月6日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阳县水利局
地 址:灌阳县胜利路66号
邮 编:541600
联系人:周 工
电 话:0773-42164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邮 编:541000
联系人:林月航
电 话:0773-589926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2502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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