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网工程二期租用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在对应的招标公告正文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BG20200011(NN)YN
项目名称:天网工程二期租用服务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天网工程二期租用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5日前
方式: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疫情期间投标人不能来现场投标的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或投标人自送的方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邮寄快递包裹或投标人自送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1.5个小时前(即2020年8月5日8时00分前)。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或自送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开标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最外层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便于做好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投标文件邮寄或投标人自送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绿都商厦1315号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杜涛,电话:0771-2806985)。签收时间为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5:00-18:00。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银峰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绿都商厦1315号
联系方式:杜涛 联系电话:0771-2806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涛
电 话:0771-280698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